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谷宏江 | 注册资本:1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000113065003N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灵石县静昇镇斩断焉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30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山西佑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
灵石县人民法院
2
2025-08-15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山西佑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
灵石县人民法院
3
2025-08-14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蔡**
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
灵石县人民法院
4
2025-06-26
劳动争议
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
牛**
灵石县人民法院
5
2025-06-25
劳动争议
王**
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
灵石县人民法院
6
2025-06-04
劳动争议
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
王**
灵石县人民法院
7
2025-05-20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蔡**
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
灵石县人民法院
8
2025-04-10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灵石县静升镇椒仲村村民委员会
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
灵石县人民法院
9
2024-12-2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介休市汾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虹雯分公司
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
介休市人民法院
10
2024-10-1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介休市汾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虹雯分公司
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
介休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5-17
2022-03-03
(2022)晋0729民初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尚晋优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92005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12-23
2021-04-13
(2019)晋0729执572号之三
合同纠纷
晋中信诚昌食堂有限公司、霍**等合同纠纷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1-30
2021-11-11
(2021)晋0729执7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介休市成隆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675308.51元
民事案件
4
2021-11-02
2021-10-20
(2021)晋0729民初14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立耀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235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4-29
2021-03-03
(2021)晋0781民初247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扬州赛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2-23
2021-01-21
(2021)晋0729民初1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扬州赛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10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1-02-23
2021-02-04
(2021)晋0729民初145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杨帆赛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12-18
2020-09-29
(2020)晋0729执218号之五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灵石县晋鲁冀矿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12-18
2020-10-27
(2020)晋0729执218号之六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灵石县晋鲁冀矿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0-12-18
2020-12-03
(2020)晋0729执218号之八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灵石县晋鲁冀矿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静罚字﹝2023﹞124号
经查,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投入使用,2021年5月25日进行首次检验,2023年7月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我单位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时该单位已经停止使用油气分离机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构成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违法行为。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2.山西汾西瑞泰正中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3.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4.两台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各一份。
罚款4.0万元;
40000.00元
灵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