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旭日东升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立国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883MACG16K29H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五委抚远县华夏东极商厦(抚远镇正阳路206号国贸商厦负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抚市监处罚﹝2024﹞2号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免予处罚。
0.00元
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9
2
佳抚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9号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2023年9月20日,抚远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田野、王宝峰对抚远市旭日东升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一层北侧使用的标称生产厂家为泰兴市曙光消防器材厂生产的有衬里消防水带,型号为10-65-25-涤纶纱/丙纶长丝-塑料型有衬里消防水带,经现场测量,该消防水带标称长度为25米,实际测量为23.5米,水带长度小于水带标称长度1 米以上,经现场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当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随即下发《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9月24日前整改完毕。9月25日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大队对抚远市旭日东升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单位一层北侧消火栓内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有衬里消防水带,该单位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改正,仍不合格的消防产品种类为 1 类,数量为1件,该违法行为属于较轻情形,
9500.00元
抚远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