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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潞宏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曹金龙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MA2CF6XG0U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银杏路11-1号4幢5层503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临平市监处罚〔2025〕333号
当事人杭州一潞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025/07/15批次面包诱惑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构成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
当事人生产的2025/07/15批次面包诱惑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构成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杭州一潞宏食品有限公司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540元,处罚款50000元;两项合计51540元,上缴国库。
5000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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