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政勇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万政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624MA6FLYW53T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穗县滚马乡塘冲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市监处罚〔2026〕25号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执法人员于2026年2月26日前往该店现场检查,该店门头为塘冲村电商服务站,该店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有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待销售:①品名为:豆花串(豆干再制品),保质期:常温下9个月,生产日期:2025/05/04,净含量:20克,售价:1元,数量:7包;②品名为:旺旺黑米雪饼 (含油型膨化食品),保质期:常温9个月,生产日期:20250320,净含量:84克,售价:2.60元,数量:17包;③品名为:泡椒味臭干子,保质期:150天,生产日期:2025/08/24,售价:0.50元,数量: 55包; ④品名为:旺旺泡芙(注心饼干)巧克力味、草莓味、牛奶味,净含量均为16g,保质期均为:常温9个月,售价均为:1元,数量分别为:43、50、23包,生产日期分别为:20250513、20250516、20250517; ⑤品名为: 绿豆饼,保质期:5个月,净含量:270克,售价:3.5.0元,生产日期分别为:2025-09-1814:44和2025-09-23 12:36,数量分别为:3包和7包;⑥品名为:泡卤鸡翅尖(多味),保质期:210天,生产日期:2025/04/28,净含量:100克,售价:6.00元,数量:8包;⑦品名为:咸味花生米,保质期:180天,生产日期:2025/06/15,净含量:140克,售价:5.00元,数量:9包;⑧品名为:麻辣小龙虾味,保质期:6个月,生产日期:2025.05.04,净含量:38克,售价:0.50元,数量:23包;⑨品名为:麻酱面皮(藤椒味),保质期:18
1、没收已扣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3、处罚款人民币2000.00元整;罚没款共计2001.00元整。
2000.00元
黔东南州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4
2
穗市监处[2023]112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质;
2.现场笔录1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2023年7月23日到万政勇杂货店现场检查,发现在该店内的货架上发现有过期食品情况;
3.照片18张,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情况,该店经营者万政勇在场陪同检查及当场对过期食品进行扣押情况;
4.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情况属实;
5.经营者万政勇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身份。
本局于2023年9月7日向当事人下发了穗市监罚告〔2023〕第112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向我单位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本局认为,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罚款0.2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元
黔东南州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