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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恒正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卢永河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75718325569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相思湖西路7号相思湖花园1号楼2603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11
(2024)桂0804民初139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广西南宁市恒正物流有限公司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12-02
2016-05-05
(2016)桂0109执70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黄**与广西南宁市恒正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100交罚﹝2026﹞090001号
当事人广西南宁市恒正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5月11日在违法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东南产业园1号路尽头实施了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设施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10000.00元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5
2
桂0100交罚﹝2025﹞0552号
2025年03月06日03时00分,张庆合驾驶广西南宁市恒正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AZ912货运车辆运输水泥,从南宁红狮水泥有限公司运往横钦高速8#水稳站。途经良庆区大塘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6轴2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120.0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71.05吨,超限率为145.00%。2025年05月08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南宁市秀厢大道东段9号312室对广西南宁市恒正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进行询问调查。因当事人对检测数据有异议并提供该车当天当次运输磅单,该磅单显示该车实际车货总重70.6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 吨,超重21.6 吨,超限率44.08%。2025年 05月30日,执法人员前往南宁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核实当事人提供的称重过磅单,经核实,公司提供的地磅称重数据与广西南宁市恒正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榜单数据一致。该磅单显示车货总重为70.6吨,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重21.6吨,超限率44.08%。 经查,本次超限运输未按照不停车检测点提示就近消除违法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处罚过。2025年,桂 AAZ912货运车辆第一次因“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被查。广西南宁市恒正物流有限公司在短信、电话等通知规定期限内主动接受调查处理,并对此次运输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广西南宁市恒正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1700)
1700.00元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4
3
桂扶交(非)罚[2023]3238号
2023 年 12 月 21 日 1 时 52 分,该个人(单位)的车辆车 牌号为桂 AAB331 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途经扶南大道不停车称重检测点超限运输。 经确定,该车车型为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为 6 轴,车货总重 70.85 吨,超出《超 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限定的标准 21.85 吨。
罚款壹仟柒佰伍拾元
1750.00元
扶绥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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