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北海市海城区上品鲜果水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蔡洪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502MAA7TD582U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北海市湖海中路4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北城市监处罚〔2024〕106号
2024年4月23日,执法人员依据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到位于北海市湖海中路41号的北海市海城区上品鲜果水果店进行检查,该店正对外营业,现场能提供《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92450502MAA7TD582U),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店饿了么平台店铺“上品果庄鲜果超市”,网页内容显示产品“泰国菠萝蜜/100g”:单品特价0.01元,产地泰国。该店负责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从泰国进口的相关材料,也不能提供被投诉批次(2024年3月7日销售的泰国菠萝蜜)从泰国进口的相关材料。 经查,当事人在饿了么平台店铺“上品果庄鲜果超市”销售上述批次的菠萝蜜产地实际为越南,与网店上标注为泰国菠萝蜜的情况不符,当事人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另查实,上述广告内容是于2022年12月8日由北海市海城区巨力广告服务部设计制作及发布在饿了么平台上,制作发布上述虚假广告的费用共8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十三《广告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从轻。两年内发布虚假广告一次,广告费用不足1万元的;或两年内发布虚假广告一次,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3倍以上3.6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44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广告费用3.5倍的罚款贰佰捌拾元整(¥280元)。
280.00元
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7
2
桂北城市监处罚〔2024〕107号
2024年4月23日,执法人员依据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到位于北海市湖海中路41号的北海市海城区上品鲜果水果店进行检查,该店正对外营业,现场能提供《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92450502MAA7TD582U),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店饿了么平台店铺“上品果庄鲜果超市”,网页内容显示产品“泰国菠萝蜜/100g”:单品特价0.01元,产地泰国。该店负责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从泰国进口的相关材料,也不能提供被投诉批次(2024年3月7日销售的泰国菠萝蜜)从泰国进口的相关材料。经查,当事人在饿了么平台店铺“上品果庄鲜果超市”销售上述批次的菠萝蜜产地实际为越南,与网店上标注为泰国菠萝蜜的情况不符,当事人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另查实,上述广告内容是于2022年12月8日由北海市海城区巨力广告服务部设计制作及发布在饿了么平台上,制作发布上述虚假广告的费用共80元。
处广告费用3.5倍的罚款贰佰捌拾元整(280元)。
280.00元
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