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织金县爱狮电动车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加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24MAC40D8A0A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织金县文腾街道黔中国际商贸博览城F栋(-1)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织市监罚[2024]333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1月取得营业执照,在织金县文腾街道黔中国际商贸博览城F栋(-1)层从事经营活动,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省机械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于2024年4月2日对当事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031Z,商标:喜鹿,生产日期2022.11.07)进行抽样检验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标识与警示语和布线项目不符合GB 42295-2022、电气装置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标准,依据《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为不合格”。2024年7月4日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批不合格电动自行车2辆(含抽检备样品),执法人员随即经局领导批准后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扣押。经查明,当事人织金县爱狮电动车行进购该批次电动自行车共计3辆,购进价为730元/辆,共销售1辆(贵州省机械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抽样检验时购买),销售价为1680元/辆。综上,本案货值金额为5040元,违法所得为95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 2.贵州省机械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的编号为L-04-2024-0020 的检验报告1份(其中第3页为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织市监检告字〔2024〕12001号)1份、《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回证》1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当事人索取产品合格证明的事实。 3.《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证明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的事实。 4.《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2份、售货方电动车发货清单1份、售货方营业执照1份、当事人销货清单1份,证明当事人购进及销售该批次电动自行车的成本价、销售价、销售数量及向售货方索证索票的事实。 5.《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扣押清单各1份、扣押现场视频资料1份、《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1份,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产品进行扣押的事实。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当事人或旁证人员签名(或盖章)认可。
罚款0.34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470.00元
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7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