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雍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杰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710MADJA4GPX3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青年万嘉生活广场商铺二楼【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葛消行罚决字﹝2025﹞第0025号
2025年09月23日,我大队接到湖北雍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关于雍皇会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当事人自愿选择告知承诺制程序办理)。经材料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4月29日修订)第十五条和消防行政许可“双轨制”规定办理条件,当场下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鄂葛消安许字〔2025〕第0011号。2025年10月10日,我大队监督员按照《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则》依法对湖北雍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雍皇会所)进行现场核查,并通知法定代表人吴杰到场。经实地检查,发现该场所存在19个重要事项、8个其他事项不合格的情形。2025年10月11日,我大队依法对该单位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鄂葛消安许限字〔2025〕第0004号,责令该单位于2025年11月11日前整改。2025年11月13日,大队监督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湖北雍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雍皇会所)未全部改正《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文号:鄂葛消安许限字〔2025〕第0004号)指出的消防安全问题。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场所总建筑面积825㎡,使用层数为地上第二层局部,属公共娱乐场所,建筑面积825㎡,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条第a项之规定,该场所符合第7.3.2条、第7.3.8条、第7.3.9条和7.8条之规定等4条综合判定因素,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属严重违法,确定为较重阶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湖北雍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雍皇会所)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陆佰元整的处罚
33600.00元
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12-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