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大宁县张记卤肉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君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1030MACXG2DW6E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昕水镇生产资料楼底由西向东第4间门面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宁市监处罚〔2026〕8号
当事人是2026年2月15日通过微信联系,购进半成品的牛肉66斤,每斤48元,供货方负责配送,购进的牛肉没有提供检测报告,只有一张送货单据,共计3168元,当事人加工后的牛肉售价每斤65元,货值金额4290元,除公安局暂扣的3.18斤外,剩余的全部售完,共获得销售金额4083元,非法获利915元。
大宁县张记卤肉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建议对大宁县张记卤肉作出如下处罚: 1.罚款2574元; 2.没收违法所得915元。
2574.00元
大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