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唐禹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木星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206MACE1DMH1G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洗墨池路3号之二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厦湖市监处罚〔2025〕802号
经查,当事人作为本案广告主、广告发布者,依法取得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 (备案编号:YB23502120160961 )。当事人发布在其自主经营的拼多多平台店铺“金门贡糖”的在售产品甄小燕酥皮蛋卷,产品名:福建厦门特产蛋酥卷手工蛋卷办公室小零食下午茶小吃点心怀旧食品。当事人曾将“纯手工制作”等字眼加入产品名称中。当事人发布上述图片的目的系促进其所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因此应视作商业广告性质。截止本案调查终结,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文字内容所涉及纯手工制作的支持依据。据当事人自我陈述,上述广告制作费用为人民币50元。案发前,当事人已自行整改,已对发布的上述广告内容进行整改,对广告内容进行下架或更新。
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我局认定,当事人违规发布虚假广告,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广告费用5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叶文平投诉举报(福建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工单号:21350206022025081811553938)及其附件1份,证明本案案件线索来源;
证据二: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基本情况;
证据三: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当事人情况说明1份,书证1份,证明当事人违规发布虚假广告,广告费用50元的事实情况。
以上证据,已经查证属实,并由证据提供人签字(盖章)确认。
-
-元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