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吉友物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丁一夫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6MA489N2X6X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街道东湖路东湖大厦15楼(自主申报承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2-22
(2021)鄂9006民初413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朱**
蔡**,天门市吉友物业有限公司
天门市人民法院
2
2021-10-26
(2021)鄂9006民初413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朱**
天门市吉友物业有限公司,蔡**
天门市人民法院
3
2021-10-25
(2021)鄂9006民初413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朱**
蔡**,天门市吉友物业有限公司
天门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0-11
2025-03-25
(2024)鄂9006民初5046号
供用水合同纠纷
天门市天城某某有限公司与天门市某某物业有限公司供用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9946.84元
民事案件
2
2025-06-10
2025-05-06
(2025)鄂9006民初159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天门市吉友物业有限公司与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6〕635号
经查,天门市吉友物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经本局核准登记成立,在湖北省天门市竟陵街道东湖路东湖大厦15楼从事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等服务。
2026年5月27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管理的汇金国际小区停车场进行现场检查,在停车场的东门闸机入口处和西门闸机出口处均未发现停车场收费公示栏。
当事人自2016年4月21日起,正式接管汇金国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当事人在该小区提供停车服务过程中,在小区停车场出口处摆放收费二维码,出行车辆由小区安保人员确认收费后手动开闸放行,对小区内小型汽车以“100元/辆/月”的标准收取费用,对临时停放车辆以“半个小时内不收费,1小时收费3元,超过1小时外每小时加收1元,24小时内收费不超过15元”的标准收取费用,但当事人未在停车场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方式及监督电话等信息。由于当事人没有建立完整的管理台账,当事人的停车场收费情况无法与系统数据相匹配,经营过程中人工、电力等运营成本无法核算,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