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黄河镇杨双子蔬菜水果调料商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宝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421MA161XPM9E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黄河镇街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4〕77号
当事人黄河镇东街蔬菜调料商店于2008年注册成立,从事食品经营经营。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造成《食品经营许可证》烧毁,当事人符合《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款“本条例所称小食杂店,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小、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从事食品零售的个体经营者”小食杂店的认定标准,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烧毁后应向我局申请办理《吉林省小食杂店登记证》。但当事人未向我局提出办理《吉林省小食杂店登记证》的申请,属于未经登记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店内:1.有禾老式软大方1袋(生产日期2023年10月9日,保质期90天,购进价格为10元/袋,销售价格为12元/袋);2.超奇岩鲲孜然2袋(生产日期2022年11月29日,保质期18个月,购进价格为3元/袋,销售价格为4元/袋);3.超奇岩鲲桂皮2袋(生产日期2022年7月6日,保质期18个月,购进价格为2元/袋,销售价格为2.5元/袋);4.益吉佳荔浦芋香酥香芋卷1袋(生产日期2023年7月1日,保质期12个月,购进价格为2元/袋,销售价格为2.5元/袋);5.巧媳妇小米醋1瓶(生产日期2022年11月18日,保质期18个月,购进价格为3元/瓶,销售价格为4元/瓶)。上述五种食品超过保质期后未售出,货值金额31.5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未经登记经营小食杂店的违法事实。
2024年8月5日,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沙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到东丰县黄河镇对食品经营业户及餐饮行业进行检查。在黄河镇东街蔬菜调料商店检查时发现:一、该商店未按规定办理《吉林省小食杂店登记证》;二、该商店销售的五种预包装食品已经超出保质期。
经核查,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未经登记经营小食杂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以及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序号303和305中违法程度较轻的裁量标准和第十二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建议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有禾老式软大方1袋,超奇岩鲲孜然2袋,超奇岩鲲桂皮2袋,益吉佳荔浦芋香酥香芋卷1袋,巧媳妇小米醋1瓶);
2.罚款人民币2,600.00元。
2600.00元
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18-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