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伟顺纸塑制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涛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081MA48T6C29L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石首市高陵镇九龙都民营经济工业园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首市监处罚〔2026〕9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7月22日委托石门县万江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柳叶饮杯”,并通过微信向该公司发了模版,要求生产厂家按照湖南恒洁“柳叶饮杯”产品的包装生产,2025年8月22日当事人王涛收到货,共50件,价格是45元/件,共计金额:2250元。当事人王涛分别于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27日销售给石首市衣铺街百家好日用品店的杨幼武共计50件“柳叶饮杯”商品,销售价格:54元/件,销售金额共计:2700元。经“柳叶”商标持有人(石首市佳盛纸塑制品有限公司)辨认,该批次“柳叶饮杯”商品属于侵权产品。在本局调查期间,当事人未向本局提供关于使用“柳叶”商标的任何授权证明。2026年2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向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协助调查函》石市监协查【2026】1-1号,2026年3月4日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回函,确认是当事人委托石门县万江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柳叶饮杯”,并提供了供货单和委托生产合同。2026年4月17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王涛进行第二次询问,承认自己知道湖南恒洁“柳叶饮杯”也属于侵权产品。当事人经营期间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自行委托生产厂家生产带有“柳叶”商标的产品,其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之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9800元。
9800.00元
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