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杨晨干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984MA4B4HYM9M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校军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川市监处罚〔2024〕325号
2024年7月2日,本局委托武汉市谱尼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部分食品进行了产品质量抽检,其中,生姜样品数为2.2kg,备样数为1.1kg,样品检验项目噻虫胺标准指标mg/kg≤0.2,实测值0.34。2024年7月29日,武汉市谱尼科技有限公司签发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B8E703015B8F60A1309。2024年7月31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没有发现涉案的生姜,同时,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上述报告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XBJ24420984487533944),并告知当事人,如对检验报告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检。接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于当日发出产品召回通知并制定了整改措施,截止2024年7月31日,没有接到消费者因食用涉案生姜出现身体不适的投诉、举报。
2024年8月5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申请书,本局于当日受理,确定复检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并告知了当事人。2024年8月16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签发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该样品按GB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所检项目噻虫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2024WT00912,2024年8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上述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
经查,涉案生姜是当事人于2024年 6月2 5日从公路边的农产品配送车上购进,配送车师傅是从武汉东西湖舵落口大市场进的货,然后再销给当事人,共购进生姜 2件,现金支付价款为 190元,每件毛重15 斤,进货后,没有统一固定的销售价格,销售单价大致在7至8元之间,到2024年7月31日已销售完毕。因当事人没有建账,故销售金额无法计算。由于小本经营,人手有限,当事人没有建立进销货台账,也没有正规的进货凭证,供货商没有提供生姜的检测报告或其他合格证明,也没有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1、没收货值金额190元,2、处罚款10000元,2项合计10190元。
10000.00元
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