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松河东井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先富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222MAAL255HXK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淤泥彝族乡上苏座村三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1-12
(2021)黔02民初132号
合同纠纷
谭**,谢**,唐**,王**,刘*,孔**
贵州松河东井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2
2021-12-13
(2021)黔02执异115号
合同纠纷
鲍**、黄**等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矿安监黔煤执一罚〔2026〕10号
1.抽采管路附属装置及设施布置不符合要求。(1)111203顶抽巷内瓦斯抽采管道连接处螺栓未上齐,部分抽采钻孔连接软管与汇流管连接处漏气。(2)11202回风巷专回口处瓦斯抽采管路低洼处未设置放水器。(3)11202回风巷(切眼上口)75#钻孔未留设人工检测孔及设置单孔管理牌板;2.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不到位。(1)111203顶抽巷巷道中部瓦斯抽采管道安设的计量装置损坏,工况和标况流量均显示为0,现场检测工况流量为2.3m3/min,管道负压传感器显示77.7KPa,实测负压23KPa。(2)111203顶抽巷内带式输送机采用800mm宽度的胶带,中间有20m段连接的胶带宽度为600mm。(3)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机尾处,座椅通过迂回轮时离心甩动幅度大。(4)1181采煤工作面69#液压支架压力表保护盖损坏,2#液压支架控制阀组有3个操作手柄自闭锁失效;3.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2026年1月27日现场检查时:(1)现场使用扭矩扳手测试111203顶抽巷迎头锚杆预紧力,抽查4根锚杆预紧力均不合格。(2)1181采煤工作面26-28#液压支架的错茬大于顶梁侧护板高度的2/3;27#、62#液压支架压力表显示数据为5MPa、18Mpa,小于作业规程规定的24Mpa;66#、68#液压支架无护帮板;上出口处4棵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未穿柱鞋、钻底300mm;下出口一处铰接梁插销未穿过铰接孔。(3)112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迎头3m段右帮4棵锚杆托盘未紧贴岩(煤)面。(4)11201采煤工作面106-107#、101-102#液压支架的错茬大于顶梁侧护板高度的2/3;工作面回风巷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未穿柱鞋、钻底300mm,隔离墙前未加强支护;4.2026年1月25日,杜安平、吴勇对111203顶抽巷内钻孔瓦斯抽采参数进行检测,其中吴勇未持有瓦斯抽采特种作业操作证;5.煤矿编制的《贵州松河东井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采掘接续计划》未按照矿井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6.11202运输巷风门以里20m段粉尘沉积,最厚达4mm,未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控制粉尘危害;7.12运输石门与12运输石门联络巷叉口处,行人需跨越带式输送机检查瓦斯,未设过桥;8.1181采煤工作面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2026年1月27日现场检查时,采煤机停止工作,未打开截割部离合器;9.煤矿未认真落实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2025年11月18日9时23分至9时40分,111203联络巷(岩巷)发生瓦斯异常上升,T1甲烷传感器数值从0%增长至0.57%,T2甲烷传感器数值从0.13%增长至0.75%,煤矿未分析瓦斯来源、未记录停风原因,且通风瓦斯日分析无地质人员参加;10.巷道遇顶板破碎、高应力区等情况时,未加强支护。(1)11201回风巷斜巷处采用锚杆、锚索支护,该处顶板破碎形成较大“网兜”,未加强支护。(2)11202运输巷迎头5m段巷道高5.4m、宽8.5m,超过设计高度3.6m、宽度5m,未加强支护;11.从业人员违章作业。(1)复看2026年1月26日7时01分11201采煤工作面下出口监控视频,1名职工在刮板输送机运行的情况下进入刮板输送机里侧(采煤工作
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玖仟元整(¥259,000.00),警告。
259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6-02-24
2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5﹞79号
1.111203顶抽巷掘进工作面风筒传感器故障闭锁测试时,现场断电后应急广播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未实现应急联动;2.煤矿为从业人员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经抽查,煤矿为部分从业人员(21人)配备的安全帽标称生产厂家为磁县建安劳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查询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其标注的劳动安全标志号LA-2007-0622有效期至2011年2月6日(当前状态为撤销),查询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其标注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号(冀)XK02-001-00020为廊坊佳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持有;3.副斜井内使用串车提升,2025年7月1日现场检查时,未进行提升作业,跑车防护装置及1650井底车场阻车器未关闭;4.11轨道石门照明综合保护装置2025年6月29日、30日未进行低压漏电保护跳闸试验;5.井下消防材料库存储的消防材料和工具的品种和数量不符合有关要求,仅配备有灭火器(也未定期检查、更换),无消防车辆和其他材料、工具;6.111203顶抽巷开口以里50m段、11202回风巷风门以里至100m里程处,粉尘沉积厚度达5mm,没有及时清扫、冲洗沉积粉尘;7.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不到位。(1)111203顶抽巷带式输送机机头第一组防跑偏装置松动;(2)1650水仓入口的入水流量传感器被淤泥包裹;(3)副斜井井底车场的一台矿车防脱销装置损坏;(4)13运回联络巷2处轨道地辊脱落失效;(5)12区段卸压瓦斯治理巷巷道中部变坡点处2个带式输送机底托辊摩擦巷道底板;(6)2025年7月1日现场检查时,11201回风巷斜巷处安设的自动隔爆装置压力表显示为2Mpa,小于《ZGJFH35煤矿井下自动隔爆装置使用说明书》规定的12±1Mpa;(7)瓦斯抽放泵房安设的水封阻火泄爆装置有3台水位观测仪量程刻度看不清;(8)111203运输巷专回开口处附近设置的2组压风自救装置未接入压风管路;8.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1)111203顶抽巷采用锚网索支护,设计间排距为1000×1000mm,现场实测部分为1100×1200mm;(2)111203顶抽巷与13运输石门交叉口未按作业规程要求加强支护;(3)1181采煤工作面上出口超前支护段打设的单体液压支护未穿柱鞋,第68#液压支架顶部未接顶,第12、11#液压支架错茬超过侧护板高度的2/3;(4)11201切眼上口交叉口处,巷道顶板锚网呈网兜(1.8m×1.2m);9.1181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安设的信号电铃分别安设在65#、51#、35#及27#、12#液压支架处,间距超过15m
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万玖仟元整(¥209,000.00),警告
209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7-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