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丹县如光冶炼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孟鑫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122171886422XH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丹县车河镇三岔河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河丹市监处罚〔2026〕10号
本局通过广西市场监管智慧平台核查发现,当事人存在连续两个年度以上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经报批准,本局于2025年11月4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立案后,本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企业注册地实地核查、查询相关监管平台及系统等方式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核实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经查明: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7日期间,本局执法人员多次通过电话、企业注册地实地核查,均未找到当事人,经与当事人注册地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了解到,当事人注册地址的经营场所已荒废,门窗已被拆除、积尘严重、无任何办公设施、标识已清除、无人迹活动迹象。现场正在进行环境生态修复施工,原登记的经营场所已不存在。 本局执法人员通过查询广西市场监管准入一体化平台(审批端)私营企业基本注册信息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当事人于2000年09月12日注册成立,投资人田孟鑫,经营状态为存续,住所位于南丹县车河镇三岔河;2018年度至2024年度企业年报信息均显示“暂无数据”“暂无企业年报信息”;2018年至2024年连续7年因未报送年报被本局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发现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相关信息;公告信息中 “市场主体歇业公告”显示“暂无市场主体歇业公告信息”。 本局分别于2025年7月24日、7月25日通过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经营主体提示性公告》,公示期满后,当事人仍未履行年报报送的法定义务。2025年10月27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注册的住所再次实地核查,确认该公司未在登记注册地开展经营活动,属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形。 综上,当事人已构成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2025年11月24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桂河丹市监罚告〔2025〕174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任何陈述、申辩意见,也未申请听证。 本局认为,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经本局公告提示后仍未履行法定义务,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其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构成了“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有权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自2018年至2024年连续7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多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改正,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情节较为严重;经本局通过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提示性公告后,仍未履行法定义务,且通过登记的住所、预留电话均无法取得联系,无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意愿,依据相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其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符合过罚相当原则。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决定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12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07-1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9-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