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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新台子镇信诚炊具日杂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佟树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新台子镇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铁县市监处罚(2023)67号
2023年8月17日,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铁岭县新台子镇信诚炊具日杂商店销售的燃气灶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销售的(1)旋转燃气灶1台;(2)直火燃气灶2台;(3)红外线燃气灶1台,以上4台燃气灶均没有生产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未经强制性认证。执法人员对上述销售的产品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铁县市监强制〔2023〕03号)和《财物清单》文书编号:03)。通过对经营者佟树明进行询问,当事人于2022年10月5日在沈阳东北日杂批发市场购进了(1)旋转燃气灶进了5台、每台进价110元;(2)直火燃气灶进了5台、每台进价110元;(3)红外线燃气灶进了5台、每台进价100元。截止检查时止:(1)旋转燃气灶销售了4台,每台零售价120元、获利40元、剩余1台未销售;(2)直火燃气灶销售了3台、每台零售价120元、获利30元、剩余2台未销售;(3)红外线燃气灶销售了4台、每台零售价130元、获利120元、剩余1台未销售。合计产品货值金额1850元,违法所得190元.
一、给予行政处罚。 二、违法程度:一般违法经营行为。 三、是否宽大处理 :是。 四、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1850.00元。 五、没收违法所得190.00元。 六、没收没有生产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未经强制性认证的家用燃气灶:(1)旋转燃气灶1台;(2)直火燃气灶2台;(3)红外线燃气灶1台。
1850.00元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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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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