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鹏鹏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文选举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234727422XD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办事处徐家台1号(1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东市监处罚〔2026〕66号
当事人2015年7月7日注册登记,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和通过的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本局在2019年、2020年、2024年、2025年分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本局对当事人住所(经营场所、注册地)实地核查、调查走访,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当事人。同时本局还向东西湖区相关部门协查获知当事人经营状态,对无法联系当事人这一事实予以佐证:东西湖区税务局证实纳税人无申报信息,状态属于“无税务登记”;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关于协助核查企业相关情况的复函》,证实当事人在东西湖区地域无土地、房屋不动产登记;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关于协助核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的函》,证实当事人在东西湖区地域无参保信息。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法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给予当事人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9-0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0-10-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19-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