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九江盛祥康养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晖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30MA7D2J3E8D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双峰大道万盛商业广场2#楼4-0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2-19
(2022)赣0430民初250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九江盛祥康养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彭泽县辉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创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九江市彭泽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财购罚决﹝2025﹞33号
串通投标
处以5875200元(伍佰捌拾柒万伍仟贰佰元整)千分之七的罚款,计人民币41126.4元(肆万壹仟壹佰贰拾陆元肆角整)的罚款
41126.40元
金溪县财政局
2025-12-30
2
彭市监处罚〔2025〕16号
本局根据《2025年集中整治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民生实事责任清单》要求,对全县范围内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2025年6月23日,本局前往九江盛祥康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公司主管赵斌全程陪同执法人员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养老机构操作间入口处挡鼠板未及时插上;食堂工作人员操作时未穿戴工作衣帽;王桂珍、张娟健康证已至2025年4月22日过期;在该养老机构操作间入户门靠内侧摆放有2袋大米(一袋未使用,一袋已拆封使用),产品标称的品名均为“农家香米”,委托加工商均为彭泽县棉船生态园三号店家庭农场,委托加工商地址均为九江市彭泽县棉船镇江心村,被委托加工商均为彭泽县繁荣厂,被委托加工加工商地址均为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黄岭乡繁荣村,保质期均为6个月(常温下),产品外包装净含量均为25KG;其中一袋已拆封使用的大米剩余8.25kg,总重量计33.25kg,均未标注生产日期。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办案机构建议对当事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被依法扣押的无生产日期大米33.25KG; 2.没收违法所得199.5元; 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彭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3
3
彭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0号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给予九江盛祥康养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