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金鑫物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博学 | 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921096367703T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城西街通天路2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勃市监处罚[2023]266号
经查,勃利县金鑫物业有限公司,在注册地址城西街通天路无办公地点和生产、经营场所。执法人员拨打法人在办理营业执照时预留的电话(1个号码错误不是本人,1个号码为空号),无法联系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博学。执法人员到国家税务总局勃利县税务局查询该公司税务登记情况,查询到该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2日被税务局标记为非正常(注:市场主体连续3个月未正常报税,系统标注为非正常)。该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的违法行为。2023年11月27日案件调查终结。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笔录1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城西街通天路进行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2、税务局证明文件1张,证明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于2017年12月22日被税务局标记为非正常。3、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2份,证明当事人(勃利县金鑫物业有限公司)及现经营商户(勃利县超越理发店)的基本情况信息。4、电话证明2份,证明执法人员拨打法人电话(1个号码错误不是本人,1个号码为空号),无法联系到本人。5、现场照片2张(现地址门脸照片2张),证明该公司登记的经营场所现为勃利县超越理发店。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勃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勃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