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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重渠乡志轩副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志轩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1721MA416HRR7J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西平县重渠乡重渠村三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市监处罚〔2023〕131号
西平县重渠乡志轩副食店取得有《营业执照》和《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在当事人开业时配备有防蝇、防鼠等设备,后由于当事人经营者王志轩在天气冷时将防蝇、防鼠设备收起来后未再进行使用。执法人员于2023年03月24日对西平县重渠乡志轩副食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区域内未配备防蝇、防鼠设备,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于2023年03月28日前改正违法行为;2023年04月10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当事人经营区域内仍未配备相应的防蝇、防尘设备。
处以壹仟壹佰(1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1100.00元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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