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丰利镇淼通百货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623MA1N4G8J1X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如东县丰利镇凹桥村三角渡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3〕00657号
2023年10月17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中,查获当事人经营的2种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明事实,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的规定,当日,经批准,本局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现查明:2023年3月1日,当事人从如东县丰利镇陈强花园百货批发部购进5袋辣侦探(香辣丝),净含量:116克 生产日期:2022.11.01 保质期:150天 生产商:长沙凤飞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价格3元/袋;5袋素大龙虾,净含量:102克 生产日期:2023/02/14 保质期:180天 制造商:兰考县亚辉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价格为2元/袋。
至案发,当事人在保质期内销售辣侦探(香辣丝)3袋,销售价格4元/袋;素大龙虾1袋,销售价格3元/袋。剩余辣侦探(香辣丝)2袋和素大龙虾4袋,本局于2023年10月17日依法扣押。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20元,无违法所得。
罚款金额2,0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元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5
2
东市监处罚〔2023〕00441号
现查明:“六神”商标系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持有,有权使用并出具商品真伪鉴定报告。“六神”注册商标核准使用在第3类(香皂;药皂;消毒皂;浴液;香波;洗面奶;洗发软皂;洗涤剂;沐浴露;化妆品;护肤品;雪花膏;化妆用护肤剂;花露水;爽身粉;痱子粉;去头皮水;发乳;牙膏)商品上,注册号为1116603,续展有效期至2027年10月6日。
2023年6月,当事人从一名上门推销的供货商(该供货商具体信息已无法查证)处以现金支付的形式共购得六神?花露水4瓶,外包装标注:六神?,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海市保定路527号,净含量195ml,批号:20250518ABWDS。另从如皋批发市场购进批号为20240623KZBQH的六神?花露水2瓶。
2023年7月14日,本局对该6瓶六神?花露水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2023年7月20日,本局收到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产品鉴定书》(沪家股产鉴〔2023〕40719-001号),鉴定批号为20250518ABWDS的4瓶六神?花露水是侵犯该公司“六神”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伪劣产品。同日,本局依法对上述6瓶六神?花露水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将其中4瓶涉嫌侵犯“六神”注册商标专用权花露水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该花露水的购进价格为8元/瓶,销售价格为10元/瓶。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六神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花露水违法经营额为40元,无违法所得。
罚款金额2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200.00元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