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选利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590267310K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路1902号9幢10307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7
(2025)陕0111民初6019号
承揽合同纠纷
秦华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中楷臻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五星社区居民委员会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2
2025-06-1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秦华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3
2025-02-08
(2024)陕0115民初5741号
合同纠纷
西安荣广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秦华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
4
2025-01-15
(2024)陕0423民初397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秦华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沣德置业有限公司,陕西耀康安嘉实业有限公司,陕西旭之光置业有限公司
泾阳县人民法院
5
2025-01-13
(2024)陕0115民初5741号
合同纠纷
西安荣广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秦华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
6
2024-12-12
(2024)陕0116民初1635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秦华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上林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7
2024-11-13
(2024)陕0115民初5741号
合同纠纷
西安荣广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秦华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
8
2022-09-19
(2022)陕0112民初16113号
民间借贷纠纷
秦华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张**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9
2022-09-14
秦华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张**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10
2022-06-16
(2022)陕0117民初2587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秦华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君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6-24
(2025)陕0116民初457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秦华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2
2025-04-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秦华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3
2022-10-20
(2022)陕0112民初16113号
借款合同纠纷
秦华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张**
裁判文书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4
2022-07-28
民间借贷纠纷
秦华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10
2023-07-04
(2023)陕0104民初209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陕西兆庆置业有限公司、秦华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3193205.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9-02
2022-06-30
(2022)陕0117民初2587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秦华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君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967977.0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灞水﹞罚字﹝2025﹞第5号
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开凿地热井,2024年12月30日在西安市灞桥区新筑街办和畅路与港宁四路交汇处绿地•国港城项目工地开凿有地热钢管井2眼的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整。
30000.00元
西安市灞桥区水务局
2025-11-06
2
﹝灞水﹞罚字﹝2025﹞第4号
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开凿地热井,2024年4月起在西安市灞桥区(浐灞国际港)金瑞巷自然界?江月小区北门西侧约10米地下室内开凿有地热钢管井2眼,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
1.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向西安市水务局申请办理取水许可);2.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整。(金额大写:壹万元整)
10000.00元
西安市灞桥区水务局
2025-08-21
3
西咸泾河综执罚字〔2024〕第119号
2024年12月16日,接陕西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泾河)工作部违法建设认定函:反映秦华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在位于泾河新城高庄镇瀛洲一街与乐华一路交叉口“阳光城文澜府”小区物业用房楼顶有新建锅炉房的行为,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发现该楼房房顶新建锅炉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数量为1间,尺寸:5.3米×4.1米=21.73平方米,属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叁仟陆百陆拾叁元零陆分
3663.06元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