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友嘉机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俞建荣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24MABN33C25E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羽林街道羽林路61号1楼-4(住所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市环罚字(新)罚〔2025〕51号
违法事实:2025年9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吕亮、吴志鹏对新昌县友嘉机械有限公司进行非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一般固废堆场内贮存有若干废金属料,该公司未能提供2025年6-9月份的固废管理台账,未如实记录固废产生的数量、流向、贮存和处置等的相关信息。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为证:
1.2025年10月10日由该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
2.2025年9月24日我局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现场照片证据3张,证明该公司贮存若干有废金属料,现场无法提供固废管理台账,无法有效查询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料的贮存、利用和处置等信息等情况;
3.2025年10月10日我局制作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1)该公司主要从事阀门和旋塞的生产加工,主要原材料为不锈钢,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不锈钢末,该废不锈钢末属于一般固废;(2)该公司虽然按规定建立了固废管理台账,但2025年6月-9月的固废台账为空白没有正常记录;(3)该公司除了固废台账外,没有其他凭证、单据和材料可以证明该公司废金属屑的产生数量和处置去向;
4.2025年10月10日由该公司提供的环评及验收资料各1份,证明(1)该公司年产1500万套件阀座、200万件转轴、100万件滑座技术改造项目(新环建字【2023】26号),并通过了自主验收;(2)该公司在车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
5. 2025年10月10由该公司提供的该公司不锈钢末物管理台账1份,证明(1)该公司已建立一般固废的管理台账;(2)该固废管理台账没有2025年6月-9月的不锈钢末的产生记录和处置记录;
6.2025年10月10日当事人提供的《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证明该公司确认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羽林路61号1楼-4作为其处理本案的送达地址;
7.2025年10月10日我局提供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2份,证明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资格。
罚款金额人民币5万元。
50000.00元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