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安徽天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新注册资本:5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1300MA2TAY9J78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怀南路西侧黄寨组11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宿市监处罚〔2025〕42号
当事人未开展检定工作,出具了虚假的检定证书(证书编号:TYLY2024-1-090014)。安徽磬乡水务有限公司以8元/只的价格委托当事人对上述检定证书中载明的600只冷水水表(生产企业: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定。上述冷水水表应经过出厂检定和当事人的首次检定。如水表经过检定,水表检定后(用水量)应为出厂检定水表显示数值(用水量)+当事人首次检定水表用水量=水表实际显示数值(用水量)。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厂检定表底数和本局执法人员从安徽磬乡水务有限公司仓库内提取的水表实际显示数基本一致,且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厂时未对做过出厂检定的水表进行回零操作。经办案人员计算,当事人首次检定水表用水量为零。当事人不可能在用水量为零的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62-2019)7.3.4.2检定用水量:“当采用启停法检定水表时,检定用水量应符合表8的规定:2级检定标度分格或检定信号分辨力的200倍,且不少于检定流量下1min对应的体积。当采用其他方法检定水表时,检定用水量应确保示值误差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不大于启停法的不确定度。”的规定开展检定。另经核查,当事人首次检定记录初始值与出厂检定显示数值不一致,且当事人首次检定记录终值与检定后水表实际显示数值(用水量)不一致。综上,当事人出具了虚假的检定证书(证书编号:TYLY2024-1-090014)。
1;罚款叁万元。
30000.00元
宿州市市场管理发展服务中心
2025-08-2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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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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