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神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达平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603MADX224P7B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刘家站垦殖场二分场苗木队1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鹰市监处罚﹝2026﹞10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22日登记注册成立鹰潭市神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上清林场琵琶山分场23号(以下简称:琵琶山分场23号)。 经贵溪市人民法院在审理叶文宾、秦志华诉鹰潭市神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陈永生、陈达平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的事实显示,当事人在2024年8月15日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时提交的登记证明材料中的场地证明(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上清林场和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上清林场琵琶山分场出具的证明,以下简称:登记注册证明材料)、租赁协议虚假。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及当事人询问笔录自认,登记地址(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上清林场琵琶山分场23号)系虚假地址。据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龙虎山风景区名胜区未实际营业,故无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另查,根据民事案件协调沟通函,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陈达平及受委托人陈永生涉嫌伪造公章的相关情况,已由贵溪市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再查,2025年9月17日,当事人已将经营地址变更为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刘家站垦殖场二分场苗木队苗木10号。
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