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包头宝岛眼镜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彩君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03752594980M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昆区钢铁大街19街坊包宾东墙9号底店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7-28
(2022)内知民终9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
包头宝岛眼镜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
2022-07-28
侵害商标权纠纷
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
包头宝岛眼镜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3
2021-08-31
(2020)内02民初33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
包头宝岛眼镜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8-25
(2020)内02民初33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
包头宝岛眼镜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08-19
(2020)内02民初33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
包头宝岛眼镜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08-17
(2020)内02民初33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
包头宝岛眼镜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07-27
(2020)内02民初33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
包头宝岛眼镜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1-07-22
(2020)内02民初33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
包头宝岛眼镜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07-08
(2020)内02民初33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
包头宝岛眼镜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07-05
(2020)内02民初33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
包头宝岛眼镜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1-23
(2020)内02民初332、33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
包头宝岛眼镜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12-19
(2020)内02民初33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
包头宝岛眼镜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12-19
(2020)内02民初33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
包头宝岛眼镜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市监处罚〔2025〕154号
包头宝岛眼镜有限公司等465户公司于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2月电话联系当事人未果,经实地核查,通过当事人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期间,我局向当事人所在辖区税务部门发出协助调查函,了解相关情况。经查明,465户公司中45户公司属于正常经营状态,3户公司属于已注销状态,4户公司不属于昆都仑区管辖范围,1户公司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补报并公示了2022年度、2023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后,并提出申请移出异常名录,我局在收到申请后依法作出了移出异常名录决定;包头宝岛眼镜有限公司等412户公司于2022年度、2023年度未依法进行年报,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后仍未改正,通过其登记注册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元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知识产权局)
2025-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