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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清香源粮油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法院公告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雪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902MA72JPYXXK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飞翔路春光新天地6号门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5-13
(2025)甘0902民初3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肃州区清香源粮油坊
肃州区国府尚品餐饮店,杨*
裁判文书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2
2025-02-17
买卖合同纠纷
肃州区清香源油坊
肃州区国府尚品餐饮店;杨海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肃州)市监罚〔2023〕35号
2023年4月28日,肃州区清香源粮油坊生产了纯胡麻油80桶(5升/桶),并以90元/桶的价格销售,货值金额共计7200元[80桶×90元/桶]=7200元。2023年5月31日,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人员对该批次的纯胡麻油进行了抽样,共抽样3桶,以90元/桶的价格向该单位支付270元。截止2023年7月3日该单位接到《检验报告》(№:JQSJZX-CJ-20230295)时,上述批次剩余的77桶纯胡麻油均已销售给零散客户,无法召回。肃州区清香源粮油坊生产经营涉案纯胡麻油的违法所得为7200元[3桶×90元/桶+77桶×90元/桶=7200元]。
对肃州区清香源粮油坊涉嫌未建立生产、销售台账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7200元;3.罚款5000元。罚没款合计12200元(大写:壹万玖仟贰佰元整)。
5000.00元
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1
2
(肃)市监罚【2023】35号
2023年8月7日,我局向肃州区清香源粮油坊发出《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该单位没有向我局提供纯胡麻油(清香源+图形,规格:5升/桶,生产日期:2023-04-28)的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证据材料,经营者王雪梅也承认没有做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 经调查,2023年4月28日,肃州区清香源粮油坊生产了纯胡麻油80桶(5升/桶),并以90元/桶的价格销售,货值金额共计7200元[80桶×90元/桶]=7200元。2023年5月31日,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人员对该批次的纯胡麻油进行了抽样,共抽样3桶,以90元/桶的价格向该单位支付270元。截止2023年7月3日该单位接到《检验报告》(№:JQSJZX-CJ-20230295)时,上述批次剩余的77桶纯胡麻油均已销售给零散客户,无法召回。肃州区清香源粮油坊生产经营涉案纯胡麻油的违法所得为7200元[3桶×90元/桶+77桶×90元/桶=7200元]。
1.对肃州区清香源粮油坊进行了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对肃州区清香源粮油坊你单位处以 50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72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12200元,大写壹万贰仟贰佰元整。
5000.00元
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