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宗平 | 注册资本:532854.832011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1776853910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05
(2025)粤0306民初85287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
2026-05-26
(2026)闽0823民初62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谢**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袁**,国迈建设有限公司,袁**
上杭县人民法院
3
2026-05-25
(2026)闽0112民初4389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张**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创博道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4
2026-05-22
(2026)闽0121民初2391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戴**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二航局(成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闽侯县人民法院
5
2026-05-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王**
白**,赤峰兴业建筑有限公司,天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南源诚建工科技有限公司,王**,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东安赤铜新材料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内蒙古中地建设有限公司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6
2026-05-15
(2025)粤03民终37720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6-05-13
(2026)闽0213民初173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福建省金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8
2026-05-07
(2026)闽0627民初1279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丛**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分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南靖县人民法院
9
2026-05-06
(2026)苏1111民初992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广州巨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刘**,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10
2026-05-0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哈**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陕西迅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4-28
(2025)粤0606民初3772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苏星宇电机有限公司
江苏祥阔贸易有限公司;常州市宝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娟芳
裁判文书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
2026-04-16
(2025)粤0306民初8528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蔡**
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3
2026-03-1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哈**
陕西迅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4
2026-03-13
(2025)内0929民初36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宇通石子加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恩克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5
2026-03-03
(2025)川3401民初3912号
劳动争议
张*
成都福厦劳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西昌市人民法院
6
2026-03-02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陈**
辽宁中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久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卫峰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7
2026-02-09
买卖合同纠纷
四川益兴源商贸有限公司
吴云;四川茗旺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鑫志腾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8
2026-02-06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贵州聚衡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蒋志红;邵永舰;湖北趣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清镇市人民法院
9
2026-02-04
(2025)川34民终2072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阳**
商丘市鑫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湖北琴台古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蒋茂富
裁判文书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6-02-04
(2025)川34民终2071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游**
湖北琴台古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商丘市鑫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蒋茂富
裁判文书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0-01
2025-09-26
(2025)湘0703行初122号
行政确认
王海宁等与湖南禹盛建设有限公司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25-06-06
2024-12-13
(2024)粤71行终2880号
行政行为
中交某有限公司、中核某公司等行政行为二审判决书
行政案件
3
2025-05-31
2024-09-10
(2024)湘09民终1562号
劳动争议
张**与中交(长沙)建设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5-05-30
2025-02-14
(2025)皖1182民初339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徐州亿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润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5-04-25
2024-09-20
(2024)川0192民初7597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晋*等与成都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其他
民事案件
6
2025-04-08
2024-12-23
(2024)青28民终801号
合同纠纷
重庆某有限公司;四川某有限公司;青海省某有限公司;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4-12-27
2024-11-26
(2024)陕05民特33号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4-12-04
2024-05-27
(2024)陕0116财保131号
财产保全
陕西方实星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东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9
2024-09-27
2024-04-30
(2024)琼9003民初2838号
票据纠纷
洋浦威亮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儋州辉望投资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4-08-29
2024-04-22
(2023)琼72执249号之一
其他案由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儋州祥雷投资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应急罚﹝2026﹞26号
2025年7月27日16时53分,宜昌产投(宜都)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水上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63709元。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总承包单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系宜昌产投(宜都)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2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罚款。
500000.00元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6-04-27
2
深建罚﹝2026﹞83号
经查,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梨园输变电工程配建综合管廊项目的施工单位,对于该项目施工现场2026年1月7日存在管廊明挖段第5仓地基基础工程未按规定进行验槽,且已进行垫层和防水后续施工的质量隐患,未按施工技术标准对工序进行质量控制。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未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案
20000.00元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04-20
3
新会税一分局简罚〔2026〕561号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罚款
15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
2026-02-09
4
山住建法罚字(2025)第1号
违法转分包
经局务会研究决定
罚款15.8616万元
158616.00元
山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04-03
5
成城执天府罚字﹝2023﹞第011012号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在天府总部基地二批次市政配套工程项目未经批准在夜间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活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未经批准,禁止在夜间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活动。”
经查(违法事实及证据):你单位2023年5月15日22时55分许在天府总部基地二批次市政配套工程项目未经批准在夜间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活动。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违法照片、施工合同摘要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未经批准,禁止在夜间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活动。”之规定,根据《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在夜间施工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因你单位不具备从轻、从重处罚情节,依据《成都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成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不具有从轻、从重情形的,认定为一般违法情形,按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选择一般情形的处罚种类或罚款幅度。”和《成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环境保护类)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予以一般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2023-07-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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