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个旧市官福果蔬配送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官福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2501MA6L3WX357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大屯街道兴达园钻石苑D-25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红个处罚〔2025〕5号
当事人于2017年10月23日成立,持有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2024年12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职权对位于个旧市大屯街道兴达园钻石苑D-25号商铺的个旧市官福果蔬配送中心进行检查,向当事人送达了大理白族自治州检验检测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抽样物为食用农产品“香芹”,检测报告号№:SBJ25530000725730113ZX,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12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职权再次对位于个旧市大屯街道兴达园钻石苑D-25号商铺的个旧官福果蔬配送中心进行检查,向当事人送达了大理白族自治州检验检测院出具的二份检验报告,一份抽样物为食用农产品“葱”,检测报告号№:SBJ25530000725730110ZX,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另一份抽样物为食用农产品“姜”,检测报告号№:SBJ25530000725730109ZX,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上述批次的香芹、葱和姜是当事人2024年11月27日分别从个旧市大屯和丰综合市场内的种植户采购,其中由种植户赵平处购进香芹13公斤,进货单价是每公斤5.4元,无进货单据,抽检使用6公斤,剩余的7公斤当日全部配送到学校食堂,销售价每公斤10元,销售金额130元。由种植户赵平处购进葱50.5公斤,进货单价是每公斤10.4元,无进货单据,抽检使用6公斤,由于葱进货时存在水分、残叶等损耗,当日向学校食堂配送了43.5公斤后已经没有剩余,销售价每公斤14元,销售金额693元。由种植户李景屏处购进姜9公斤,进货单价是每公斤9.6元,无进货单据,抽检使用6公斤,由于姜进货时存在水分、泥土等损耗,当日向学校食堂配送了2.5公斤后已经没有剩余,销售价每公斤14元,销售金额119元。上述食用农产品的违法所得为942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42元;2.罚款4500元,上缴国库。
4500.00元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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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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