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柱县土佬帽土菜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开芝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627MA7LX71UXN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蚂蟥龙民生商业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3]46号
当事人在厨房食品操作间使用的“好点儿”香辣酥3包(生产日期:2022.10.07)是用于餐饮食品调味,2023年5月27日当事人从天柱县东门农贸市场30号门面购进“好点儿”香辣酥5包,购进价格是6.00元/包。截止查获之时,当事人开口使用了“好点儿”香辣酥2包,其中1包使用了100g,剩余100g未使用完毕,另1包使用了50g,剩余150g未使用完毕。 当事人提供了购进上述香辣酥食品原料进货单据,违法货值金额为30.00元。因无法计算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的数量,违法所得无法确认。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营业执照》、《小餐饮登记证》及经营者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了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经营者的身份; 证据二:现场笔录1份和现场图片2张,证明了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香辣酥食品原料的事实; 证据三:询问笔录1份,证明了当事人购进香辣酥食品原料的数量、价格及进货渠道等事实; 证据四: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证明了当事人当事人在天柱县凤城街道街道蚂蟥龙民生商业街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事实。
罚款0.3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3000.00元
黔东南州天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