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源辉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彩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1002MA7AWUUKXP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镇大家新城小区A2一113、114一1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廊安市监处罚〔2025〕71号
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源辉超市,自2024年11月份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烟草零售,至2025年2月26日我局查处为止,共计购进20种品牌香烟20条,库存76盒,违法经营总额3025元,违法所得278.5元。
1.没收违法所得278.5元;2.罚款1210元。
1210.00元
廊坊市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6
2
廊安市监处罚〔2024〕197号
2024年8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12315投诉,内容为:“本人在2024年7月31日购买了此店铺的两盒自热火锅,到家发现有一个是过期的食品,自热火锅里面的菜都是蔬菜类过期了不能吃了,却还在售卖,已经触犯了食品安全法。”2024年8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辣味客重庆自热火锅(4盒)有过期情况;现场发现立杰南瓜桃酥(净含量:500g)2盒,生产日期:2024年6月26日,保质期45天,已过期。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廊安市监仇强制[2024]45号)和《财物清单》(廊安市监仇财清[2024]45号)。2024年8月21日,经部门领导批准,对当事人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源辉超市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源辉超市经营者马彩虹进行了询问调查,马彩虹向本局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没收物品,罚款0.3000万元
3000.00元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