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满堂鸿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浪 | 注册资本:6.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6MA5YQFHAXB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桥东路3号附8号6-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725202401578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罚款
5000.00元
郓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19
2
川1605交罚﹝2023﹞216号
重庆满堂鸿物流有限公司渝D87191六轴东风牌货车违法超限运输案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3年6月26日10时56分,当事人重庆满堂鸿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唐小华驾驶渝D87191六轴东风牌货车运载石粉,从重庆市合川区运往武胜县沿口镇,行驶在武胜县枣沿线49K 100M处时,本机构执法人员做手势示意停车进行检查,经过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8900千克,超限9900千克,超限率20%。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上述事实有《勘验笔录》、《公路超限检测单》、《询问笔录》等予以佐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的规定,决定给予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当事人自行卸载9900千克超限货物;2、罚款肆仟伍佰元整(¥:4500.00)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广安市武胜县交通运输局
2023-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