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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丰禾花木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程和丰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3330303MA2856L72X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郑宅村西垟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5-18
2017-06-12
(2017)浙0303行审450号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温州丰禾花木专业合作社行政非诉执行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资规龙罚决字﹝2024﹞第000012号
当事人温州丰禾花木专业合作社于2017年-2021年间在浙江省龙湾区永中街道郑宅村东篱下实施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版)和《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土、测绘)(试行)》(浙自然资规〔2019〕19号)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806.61平方米土地给郑宅村集体经济组织;2、没收非法占用的1806.6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3、并处罚款33254元。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806.61平方米土地给郑宅村集体经济组织;二、没收非法占用的1806.6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并处罚款33254元。
33254.00元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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