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浩天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军彪 | 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5MA06T8JY12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侯家营镇李四庄村北宝平公路东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蓟市监处罚〔2024〕984号
当事人于2024年6月21日、7月12日、7月25日,从天津壳牌石油储运有限公司购进0号车用柴油用于销售,当事人销售的0号车用柴油经天津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多环芳烃含量结果不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质量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事人2024年9月13日收到编号NO:ECO01Q001995008C《检验报告》后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复检申请,我局依法委托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对备样进行复检。2024年10月12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编号NO:TQT03-5049-2024《检验报告》(复检),检验结论同样为多环芳烃含量不符合GB19147-2016标准。上述不合格批次0号车用柴油抽样基数22756.89L,进价6.13元/升,当事人将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作为合格产品全部售出,售价5.78元/升至5.88元/升,当事人销售不符合标准的0号车用柴油货值金额为133122.89元,无违法所得。
罚款159747.46元
159747.46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8
2
津市环罚〔2024〕63号
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
25000.00元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24-06-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