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药王中医药大健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仕全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5MAC6MB6M2C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浠水经济开发区洪山大道48号青园国际大市场北一区103铺(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浠水市监处罚〔2026〕9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6月5日与湖北药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渭宝饮品”委托生产协议,同年6月10日签订补充协议书。双方约定产品加工单价0.5元(袋/瓶),当事人提供委托产品生产的所有原材料、辅料、包装及包装的设计与制作,湖北药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当事人的要求进行生产。2025年6月10日当事人向湖北药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0Kg“渭宝饮品”的生产原料(党参1Kg、沙棘1Kg、茯苓1Kg、生姜1Kg、绿茶叶1Kg、鸡内金1Kg、陈皮1Kg、山楂1Kg、山药1Kg、甘草1Kg),计划用于生产100Kg“渭宝饮品”原液,其中原料购进价格共计656元。2025年11月25日,按照当事人的要求湖北药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100袋(规格:160ml)“渭宝饮品”,当事人2025年11月25日收到产品后,每袋原料成本价为1.0496元,定价2元/袋,其中72袋无标签的“渭宝饮品”免费赠送给顾客饮用,未收取任何费用,剩余的28袋无标签的“渭宝饮品”,于2026年5月8日被本局依法扣押。2026年4月6日,当事人要求湖北药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用上述原料生产500袋(规格:160ml)“渭宝饮品”,当事人2026年4月6日收到产品后,同日将500袋无标签的“渭宝饮品”以2元/袋的价格销售给团风县韵光贸易商行,共计1000元。另查明,团风县韵光贸易商行将购买的无标签“渭宝饮品”自行加贴标签在拼多多平台“韵治堂”店铺销售。因当事人未建立涉案“渭宝饮品”的销售记录,故能够查实的货值金额为(100x2)+(500x2)=1200元。当事人实际销售金额为1000元,能够查实用于生产经营的合法必要支出为:产品加工费用500x0.5=250元,原料成本费用500x1.0496=524.8元,合计250+524.8=774.8元,违法所得为1000-774.8=225.2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扣押的无标签的“渭宝饮品”28袋;
2.没收违法所得225.2元;
3.罚款5000元。
罚没款合计:5225.2元。
5000.00元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