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红春 | 注册资本:337.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227604189363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松林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1-27
(2019)云01民终8783号
追偿权纠纷
李**,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罗*,李**
云南中铭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杨**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19-04-10
(2019)云0122民初202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李**
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
晋宁县人民法院
3
2019-04-10
(2019)云0122民初202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李**
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4
2019-03-11
(2017)云0103民初4797号
追偿权纠纷
云南中铭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李**,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李**,杨**,罗*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1-06
(2024)云71民初246号
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
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
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
公益诉讼案件公告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28
2021-08-30
(2021)云0122民初1988号
承揽合同纠纷
龙**、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3-28
2021-08-25
(2021)云0122财保118号
承揽合同纠纷财产保全
龙**、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9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3
2021-12-29
2021-10-27
(2021)云0112民初12080号
承揽合同纠纷
云南磷化集团海口磷业有限公司、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49073.76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27
2020-07-28
(2019)云0111执7632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河北中北橡胶机带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12-26
2020-11-02
(2020)云0302执2753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曲靖市麒麟区泽鸿机械有限公司、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04-15
2019-04-11
(2017)云0103民初4797号
追偿权纠纷
云南中铭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李**、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75382.36元
民事案件
7
2020-04-15
2019-12-19
(2019)云01民终8783号
追偿权纠纷
李**、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0-03-31
2019-12-31
(2018)云0112执5717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云天化商贸有限公司、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9-12-16
2019-11-29
(2019)云0122执883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李**、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9-09-11
2015-12-15
(2015)晋法民初字第1081号
劳动争议
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与王*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农﹝肥料﹞罚﹝2025﹞3号
2025年9月10日,收到昆明市晋宁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钙镁磷土壤调理剂未登记的问题线索通报,2025年9月12日,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生产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对生产车间、仓储现场和肥料产品进行了拍照取证。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的行为,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核批准,进行立案调查。执法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确保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和正当性。2025年9月16日对该公司受委托人及销售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制作了相关询问调查笔录,提取相关书证,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25年9月17日,对当事人进行了整改检查。行政机关已依法向当事人履行权利告知义务,确保其知悉相关权利及救济途径。目前,该案已经调查终结。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04年04月26日,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住所为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二街松林庄,主要从事肥料的生产销售。当事人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日和2025年6月18日分三批次生产了涉案钙镁磷土壤调理剂53吨,40公斤/袋。标签标注:商标为锄大地,名称为钙镁磷土壤调理剂,有效钙(CAO))≥25.0%,有效镁(MGO)≥10.0%,全磷(P2O5)≥5.0%,执行标准Q/KHT04-2022,生产商为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二街工业园区。产品说明为本产品采用富含钙、镁、磷的原料经加工后制成,长期使用能够调理土壤,抗逆增产,还有适宜范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该产品标签未标注肥料登记证号。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应认定为肥料产品。该产品不属于《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免于登记的产品,也不属于《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备案产品,应属于应当登记的肥料产品。当事未提供该肥料产品的登记证,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网站查询,当事人未取得该肥料产品的登记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的规定。当事人生产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53吨,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日分二次销售该肥料产品23吨,330元/吨,库存30吨。生产该肥料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7490元,违法所得7590元。目前,该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据一:昆明市晋宁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钙镁磷土壤调理剂未登记的问题线索通报,证明案件来源;证据二:当事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工资表复印件,证明违法主体适格性及被询问人身份;证据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图片、涉案肥料产品图片,证明涉案肥料产品的存在、库存数量及产品标签未标注肥料登记证号;证据四:被委托人询问笔录、涉案肥料产品质量台账、情况说明、发货单、产品内部结算价格表、钙镁磷土壤调理剂企业标准,证明当事人生产涉案肥料的时间、数量,销售数量、时间、去向、单价及该肥料产品的登记情况;证据五:销售人员询问笔录、微信转账记录、昆明宏腾磷化工有限公司收款情况说明,证明销售数量、时间、单价收款情况;证据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查询截图,证明当事人生产的涉嫌肥料产品未在农业农村部进行登记,当事人未取得该肥料产品的登记证。上述证据提取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具有关联性,具备法定证明效力。
1.警告;2.罚款6072元(陆仟零柒拾贰元整)。
6072.00元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5-1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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