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康必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芳 | 注册资本:203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1000346812292C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侯马经济开发区旺旺路锦茂工业园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27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鑫华龙印刷有限公司
山西康必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侯马市人民法院
2
2024-12-19
(2024)粤0112民诉前调32693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康必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东葵花大健康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四会金葵花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廖**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3
2022-07-25
(2022)浙民终88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山西康必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李夫人药业有限公司
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4
2022-07-25
(2022)浙民终88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广州市李夫人药业有限公司,山西康必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5
2022-05-06
(2021)浙01民初177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山西康必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广州市李夫人药业有限公司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3-10
(2021)浙01民初177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李夫人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山西康必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12-30
(2021)浙01民初177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山西康必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李夫人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0-23
2018-11-21
(2018)川民终90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岳池县天天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01-01
2017-09-30
(2017)粤12民辖终138号
四会美芝林三九生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08-28
2018-03-27
(2017)粤0111民初13527号
商标权权属纠纷
南宁名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与广州邦琪葛洪药业有限公司、侯马经济开发区金葵花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等商标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8-05-10
2018-05-10
(2018)粤12民终761号
四会美芝林三九生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8-05-07
2018-05-07
(2017)川16民初9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侯马经济开发区金葵花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岳池县天天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8-03-13
2017-12-04
(2017)粤12民辖终16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四会美芝林三九生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6〕3号
当事人确认其生产销售的葵花医生医用退热贴(晋临械备20150009)外包装正面印有“提神醒脑”字样,当事人提供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晋临械备20150009号)及产品技术要求,该产品的预期用途为“用于发热患者的局部降温。仅用于体表完整皮肤。”,上述产品外包装印有“提神醒脑”内容,没有客观证据予以佐证,应属于虚假、夸大、误导性内容,案发后当事人积极改正,停止生产上述产品,下发召回通知书,要求经销商停止销售上述产品并进行召回,共计召回2156盒予以销毁,同时重新设计该款产品的外包装,严格审核确保所有标注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