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章俊购物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章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7MACDMC6NX4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黄梅镇世诚滨河壹号集中商业12幢1单元1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梅市监处罚〔2024〕95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18日从九江市浔阳区琴湖大道水果市场购进8箱( 每箱净重26斤,总重208斤)香蕉置于当事人经营场所销售,且购进该批次香蕉时未查验供货商证照及检验证明等证明。2024年3月20日,本局委托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对该批次香蕉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数量(含备样)4.134 kg,销售单价7.16元/kg,样品由检测机构购买。4月15日,检测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 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查明,上述被抽样批次香蕉当事人已于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1日全部销售完毕,扣除破损及腐烂香蕉的损耗,总销售量为194.918斤,销售收入总计697.8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购进香蕉时未查验供货商证照及检验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法行为。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该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没收当事人违法销售所得697.8元,并处以50000元罚款,罚没款共计执行50697.8元,上缴国库。
50000.00元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