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德盛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文利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223766807908T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柳毛湾镇西呼克公路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2-02
2022-01-12
(2021)新4223民初4041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马张德娃、白**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1-05
2020-11-04
(2020)新4201行审13号
行政处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沙湾德盛棉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沙消行罚决字(2025)第0020号
2025年10月17日,我大队监督员对位于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柳毛湾镇西呼克公路南的沙湾德盛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文利)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沙湾德盛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沙湾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11-07
2
沙消行罚决字(2024)第0094号
2024年11月4日,我大队监督员对位于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柳毛湾镇西呼克公路南的沙湾德盛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文利)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棉花收购、加工、仓储单位的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沙湾德盛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沙湾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1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