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泽昌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永贵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11MAE4DX5J4P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道鹤正街1号1栋448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穗交运罚﹝2026﹞2(2026)06180012号
2026年05月08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道鹤正街1号1栋448室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广州市泽昌物流有限公司有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其他材料等证据为证。
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罚款
10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23
2
粤穗花交运罚﹝2026﹞HD20260108001号
2025年04月25日14时16分,你(单位)使用粤AFL795车辆运载货物,行经S118线花东镇杨二村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花都方向)(地址:S118线花都大道路段K50+800监测点(花都方向))时,经现场设备检测,该车车货总重19935.00kg,轴数为2轴,超限1935.0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案有《询问笔录》、《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500.000元整
500.00元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08
3
粤江交罚﹝2025﹞01667号
我局依法查实,2025年12月07日22时17分,广州市泽昌物流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周大双驾驶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粤AMQ581重型厢式货车),从江门到中山,经江海区外海大桥的治超非现场监测点(地址:江海区外海大桥(S364线K51+469m))过磅检测,该车车货总重19.35吨,轴数是2轴,超限1.35吨,超限率7.5%,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广州市泽昌物流有限公司构成公路违法超限行驶。本案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违法情况陈述材料、涉案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6
4
粤高交罚﹝2025﹞01648号
2025年06月26日13时03分,当事人广州市泽昌物流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驾驶粤AJF638重型2轴货车由云浮往肇庆方向行驶,途经西江大桥高要往端州方向监测点(地址:西江大桥高要往端州方向监测点)时,经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传的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显示该车执法总重为19.98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确认该车车货限载值为18.000吨,超限值为1.98吨,且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当事人未经许可使用车辆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有非现场检测单、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询问笔录等证据。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
2025-07-25
5
粤肇交罚﹝2025﹞00369号
2025年06月01日00时59分,当事人广州市泽昌物流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杨锦明驾驶粤ACJ231重型2轴货车由广西平南往佛山方向行驶,途经肇庆市端州区G321线K101+900M时,经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传的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显示该车执法总重为19.08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确认该车车货限载值为18.000吨,超限值为1.08吨,且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当事人未经许可使用车辆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有询问笔录、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等证据证实。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