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引领金鹰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钰洁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11MA6QCCP418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东郊关上滇黔路综合办公楼1-6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官消行罚决字﹝2025﹞第0036号
封闭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及疏散楼梯间设置栅栏门并锁闭)
给予明市官渡区引领金鹰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8000.00元
昆明市官渡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3-26
2
云市监昆官处罚﹝2025﹞91号
经查,2024年10月21日、22日、23日,当事人向供货商昆明市官渡区小宛鲜猪肉店采购猪肉,2024年10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不能提供猪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限期整改未改正。另查明,2024年10月25日向供货商官渡区周森全副食店购进红鸡蛋、厨工夫白象盐等27个品种未记录在食品进货台账,2024年10月25日、10月26日向供货商昆明市官渡区小宛鲜猪肉店购进猪肉未记录在食品进货台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法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承办人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一.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上缴国库。当否,请批示!
5000.00元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