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雨雨猪肉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韦珍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13MABW6MFB4W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牛场布依族乡农贸市场15号摊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市监处罚[2025]89号
经查:当事人从修文县的农户购买一头生猪于2025年04月16日凌晨在贵阳市白云区牛场村三组当事人家中自行宰杀后分割销售,未经检验检疫。
当事人上述涉案猪肉及附属品,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抽样检验,甲氧苄啶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抽检过程、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和检验结论均无异议,没有申请复检。
当事人购进生猪的货款共计2000元,分割后共有80kg,平均销售单价约为26元/kg,共售出了33.05kg,销售金额合计859.3元,因此,货值金额为26元/kg×80kg=2080元,违法所得为26元/kg×33.05kg=859.3元。
当事人未售出的上述涉案猪肉及附属品共有46.95kg,2025年04月22日抽检时作为样品抽走了2.69kg,还剩余44.26kg。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韦珍妹的身份证复印件。
2、现场笔录(2025-04-17)、现场图片、询问笔录(时间:2025-04-18,被询问人:韦珍妹)。
3、现场笔录(2025-04-2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被抽样单位须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送达回证、现场笔录(2025-05-20)、召回图片。
4、询问笔录(时间:2025-04-18,被询问人:韦珍妹)。
罚款0.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000.00元
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