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兴隆泉饮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陆文英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3816773341179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公主岭市西环城街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5〕555号
2025年12月22日我所接到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交办的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单(编号为:No:SBJSP2508348),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抽样检验,公主岭市兴隆泉水饮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生产、经营的兴隆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铜绿假单胞菌,计量单位CFU/250mL,标准指标:n=5,c=0,m=0,实测值:3:2:3:1:2,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 8538-2020 条款57)。该公司在2025年11月18日抽检当日,共计生产兴隆泉包装
饮用水25桶,生产成本6.5元/桶,销售21桶,销售价格7元/桶,违法所得10.5元。该公司生产、经营铜绿假单胞菌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包装饮用水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十三)的规定。该公司在案发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改正,并提交了整改报告书,且已将自行生产的兴隆泉包装饮用水送至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获得检验报告。
2025年12月22日我所接到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交办的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单(编号为:No:SBJSP2508348),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抽样检验,公主岭市兴隆泉水饮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生产、经营的兴隆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铜绿假单胞菌,计量单位CFU/250mL,标准指标:n=5,c=0,m=0,实测值:3:2:3:1:2,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 8538-2020 条款57)。该公司在2025年11月18日抽检当日,共计生产兴隆泉包装
饮用水25桶,生产成本6.5元/桶,销售21桶,销售价格7元/桶,违法所得10.5元。该公司生产、经营铜绿假单胞菌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包装饮用水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十三)的规定。该公司在案发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改正,并提交了整改报告书,且已将自行生产的兴隆泉包装饮用水送至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获得检验报告。
10010.5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