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古浪县博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发凯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622MA73NQ0B94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昌松路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04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分行
古浪县博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马**,俞*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2
2025-07-15
(2025)甘06民终60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苏中实建设有限公司
古浪县博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4-28
(2024)甘06民终6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省苍蓟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古浪县博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02-01
(2024)甘06民终182号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甘肃省苍蓟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古浪县博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7-14
(2023)甘06民终1177号
民间借贷纠纷
甘肃浪美食品有限公司
古浪县博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3-07-12
(2023)甘0622民初1395号
租赁合同纠纷
古浪县博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甘肃省苍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古浪县人民法院
7
2023-07-07
(2023)甘0622民初126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甘肃胜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古浪县博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甘肃东西写作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古浪县人民法院
8
2023-06-25
(2023)甘06民终108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李**
古浪县博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卫市兴鑫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甘肃大安建设有限公司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3-04-07
合同纠纷
古浪县博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甘肃浪美食品有限公司
古浪县人民法院
10
2023-03-22
合同纠纷
武威市顶乐生态牧业有限公司
古浪县博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17
(2025)甘0602民初621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分行
俞生;马春花
裁判文书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2
2025-10-11
(2025)甘0602民初626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分行
蒲发兆;姜梅娃
裁判文书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3
2025-10-11
(2025)甘0602民初646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分行
李正元;潘自香
裁判文书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4
2025-10-11
(2025)甘0602民初621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分行
祁**
裁判文书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5
2025-09-17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分行
俞生;马春花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6
2023-03-21
(2022)甘0622民初964号
合同纠纷
古浪县博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钏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古浪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8
2020-10-18
(2020)甘0622民初223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杨*、古浪县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古城管(工程建设)城罚决字﹝2023﹞第40号
古浪县富民新村农业科技技术服务中心项目位于古浪县干城乡富民新村,该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2021年1月完工,修建了办公用房和农业科技技术培训教室,总建筑面积1368.19平方米,合同价款为870506.82元。该项目办理了前期部分手续后,因相关人员离职,在工作交接时未将相关资料移交,导致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该项目工程合同价款1.2%的罚款,即人民币壹万零肆佰肆拾陆元零捌分(小写:10446.08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446.08元
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01-18
2
古城管(工程建设)城罚决字﹝2023﹞第38号
古浪县富民新村丝路寒旱基地教育实训中心项目位于古浪县干城乡富民新村,根据分捡车间生产需求,该项目分了两期建设,一期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完工,修建了的1、2号分捡车间,合同价款为1390596.26元;二期于2021年6月开工建设,2021年7月完工,修建了3、4号分捡车间,合同价款为649090.00元;古浪县富民新村丝路寒旱基地教育实训中心项目总合同价款为2039686.26元。该项目办理了前期部分手续后,因相关人员离职,在工作交接时未将相关资料移交,导致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2%的罚款,即人民币贰万肆仟肆佰柒拾陆元贰角肆分(小写:24476.24元)的罚款。
24476.24元
古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0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