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阳瀚林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浩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02MA9L1MMJ3C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黄台岗镇花园路金城武术学校西30米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3
侵权
杭州极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烨华知识产权(深圳)有限公司,南阳瀚林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李**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宛市监处罚﹝2026﹞1512号
(一)当事人存在超出核定使用范围使用注册商标的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其生产的涉案产品“艾留香?参苓白术艾灸贴”上使用“艾留香”注册商标。当事人持有的“艾留香”商标注册证(第15150686号)显示“艾留香”注册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第5类:药用植物根;医用烟熏草药;艾卷;中药成药;医用营养品;净化剂;兽医用药;杀虫剂;卫生巾;中药袋(截止)。该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中无“贴剂”项目,当事人超出核定使用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截至调查,涉案产品“艾留香?参苓白术艾灸贴”共销售2501盒,每盒单价2.3元,合计5752.3元。 (二)当事人存在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事实 当事人在其生产的“清优灵”产品外包装盒上标注“泰国秘方”字样,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描述的依据。当事人在其生产的“清优灵”产品外包装盒上标注“【产品成分】本品是以鸦胆子、黄连、斑螯、石菖蒲、花椒、蛇床子、黄柏、苦参粉、半夏、沙参、丹参、乌梅、水杨酸、冰片、金银花、姜黄、大黄、苍术、白芷为原料,经加工而成。”字样。该产品为当事人从其他厂家购进的裸瓶装膏剂,裸瓶装膏剂没有任何成分说明,也没有品牌标识。当事人在裸瓶装膏剂中没有添加上述相关原料成分,也提供不出该产品外包装标示的原料成分的购进记录、购进票据和生产过程投料记录。截至调查,涉案产品“清优灵”共销售112盒,每盒单价2元,共计224元。 当事人在其生产的“头藓膏”产品外包装盒上标注“【主要成分】紫花地丁、七叶一枝花、艾草、蛇舌草、黄柏、狼毒、野菊花、金银花、茶树精油、冰片、苦参、薄荷脑等萃取的草本精华及醋酸氯已定0.25%(W/W)等”字样。该产品为当事人从其他厂家购进的裸瓶装膏剂,裸瓶装膏剂没有任何成分说明,也没有品牌标识。当事人在裸瓶装膏剂中没有添加上述相关原料成分,也提供不出该产品外包装标示的原料成分的购进记录、购进票据和生产过程投料记录。截至调查,涉案产品“头藓膏”共销售80盒,每盒单价2元,共计160元。 当事人在其生产的“七子白椰油香脂皂”产品外包装盒上标注“成分:椰油酰谷氨酸钠、白芍、白术、白茯苓、白及、白蔹、白鲜皮、白蒺藜、椰子油、白茶、山参、珍珠粉、光甘草定、光果甘草提取物、甘油、柠檬酸、油橄榄果油、椰油酰羟乙磺酸酯钠、羊毛脂、芦荟提取物、积雪草提取物、植物角鲨烷、维生素B5、水、维生素E、白茶精油。”的字样。该产品为当事人从其他厂家购进的裸包装皂,裸包装皂没有任何成分说明,也没有品牌标识。当事人在裸包装皂中没有添加上述相关原料成分,也提供不出该产品外包装标示的原料成分的购进记录、购进票据和生产过程投料记录。截至调查,涉案产品“七子白椰油香脂皂”共销售160盒,每盒单价2元,共计320元。 当事人承认上述产品外包装成分系模仿其他产品抄写,未实际添加,无对应原料采购票据、投料记录。当事人为提高产品销售量,增加卖点,吸引消费者购买,对其产品作虚假的标注及商业宣传,在产品外包装标注含有多种配料,虚构原料成分,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违法销售额共计704元。
6000
6000.00元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