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珠辉玉丽浴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武西辉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82MA2H7EMM2X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镇卫北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065号
2025年05月21日,慈溪市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慈溪市珠辉玉丽浴场,二楼包厢和一楼女浴区门窗上设置防盗窗,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慈溪市珠辉玉丽浴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慈溪农村商业银行或扫描本决定书上的二维码交至浙江省统一支付平台。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慈溪市珠辉玉丽浴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5000.00元
慈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08-08
2
慈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195号
2024年07月18日,慈溪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慈溪市珠辉玉丽浴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慈溪市珠辉玉丽浴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账号:231*****01888504)或扫描本决定书上的二维码交至浙江省统一支付平台。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慈溪市珠辉玉丽浴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处罚
3000.00元
慈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