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陈家坊镇大众购物商城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玉亮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522MA4L8MHW7M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陈家坊镇龙邵街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卫公罚﹝2024﹞0010
从业人员未获取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邵阳市新邵县卫生健康局
2024-12-19
2
新市监处罚〔2024〕53号
2024年2月26日,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中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你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2024年3月27日,本局执法人员向你送达第三方检测机构关于黑茄子的检验报告(№:SP-JC202401153),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标准值≤0.05,实测值:0.17)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同日,本局执法人员向你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你如对检验结论、被抽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等事项有异议,可在收到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未提出复检、异议的,视同认可检验结论,无异议。你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复检、异议申请。2024年4月9日,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对你立案调查,指定周晓明、李晓喜办理此案,办案人员采取询问、拍照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2024年4月18日,本案已调查终结。
经查,你销售的经抽检农药残留含量超量的黑茄子,是你于2024年2月25日从邵阳市江北蔬菜批发市场处购进,以11元/kg的价格进购5kg,进货金额55元;你在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黑茄子时,未向供货方索要检验报告,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就直接入库进行销售。截止2024年2月28日,该批次不合格黑茄子以13.96元/kg的价格销售了5kg,销售金额为70元。你在收到本局送达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在经营场所入口张贴了召回公告,实施问题食品召回。本局认定你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黑茄子货值金额70元,违法所得70元。未收到消费者因使用该批次不合格黑茄子造成危害后果的信息,未造成社会影响。调查过程中,无证据查明该批次黑茄子农药残留含量超量的原因。
本局经集体讨论决定,责令你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作如下处罚:
1、对你进货时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70元.;
3、处罚款10000元。
罚没款合计10070元。
10000.00元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30
3
新卫公罚字﹝2023﹞002号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店的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决定予你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1000.00元
邵阳市新邵县卫生健康局
2023-07-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