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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秉德注册资本:10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900769249294M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桃南街局机关办公大楼(东进街18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26
(2025)黑0903民初1221号
养老保险待遇纠纷
黄**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04-30
(2025)黑0904民初249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刘**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3
2025-04-27
(2025)黑0904民初249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刘**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4
2024-11-05
(2023)黑0902民初491号
侵权责任纠纷
李**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
5
2024-11-04
(2024)黑0904民初839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金**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6
2024-11-04
(2024)黑0904民初852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王*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7
2024-10-22
(2023)黑0902民初682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张**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张**
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
8
2024-10-18
(2024)黑0904民初801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陈**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9
2024-10-18
(2024)黑0904民初761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吴**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10
2022-05-20
(2022)黑0902民初366号
工伤保险待遇
刘**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12-30
(2021)黑0903民初2020号
民间借贷纠纷
:隋洪光;隋洪军
裁判文书
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
2
2021-12-07
(2021)黑0921民初1386号
民间借贷纠纷
石**
裁判文书
勃利县人民法院
3
2021-09-14
民间借贷纠纷
隋**,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
4
2021-08-24
民间借贷纠纷
石**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勃利县人民法院
5
2020-12-19
(2020)黑09民终361号
健康权纠纷
柳**
裁判文书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7-04-02
(2016)黑09民终313号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上诉人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光野
马建成230902197202081512
裁判文书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15-05-06
买卖合同纠纷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9-27
2025-08-04
(2025)黑0904民初454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王运普;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95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5-09-27
2025-08-11
(2025)黑0904民初571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张宝军;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15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5-09-27
2025-08-11
(2025)黑0904民初568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阎汉同;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4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5-09-27
2025-08-04
(2025)黑0904民初451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徐振兴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35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5-09-27
2025-08-11
(2025)黑0904民初570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孟庆发;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615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5-09-13
2025-09-05
(2025)黑0904民初645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金家柱;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5-09-13
2025-09-05
(2025)黑0904民初646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王增月;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5-09-13
2025-08-12
(2025)黑0904民初566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付满礼;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9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5-09-13
2025-08-12
(2025)黑0904民初567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刘长青;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76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5-09-13
2025-08-12
(2025)黑0904民初565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吕德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58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黑(七)煤监管罚﹝2026﹞E-003-01号、黑(七)煤监管罚﹝2026﹞E-003-02号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提升装置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液压系统不具备温度、压力监测保护功能等问题,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6.《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1.责令限期消除,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2.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3.警告,并对企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对主要负责人罚款肆仟元;4.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5.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6.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
144000.00元
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6-05-06
2
黑(安监)煤监管罚﹝2026﹞3005号
:1.二水平一采区人车运行期间红灯不亮;2.二水平一采区93层左七片机道上山掘进工作面临时充电点开关接地极未按要求垂直埋设。
处贰万元罚款(¥20,000.00)
20000.00元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6-02-13
3
黑(安监)煤监管罚﹝2025﹞3003号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皮带机皮带钉扣违规使用人力夯砸工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十项;《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第四款;《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责令改正,处伍万元罚款(¥50,000.00)。
50000.00元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5-12-26
4
黑(七)煤监管罚﹝2025﹞E-001号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水平五采区65#左三片巷修面未按规定安装辅助隔爆水槽等规定违反了《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6.5.1.2.b、《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5.4.9、《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三项、《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四条、《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1.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2.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3.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4.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5.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6.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25000.00元
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5-12-15
5
黑(七)煤安罚﹝2025﹞E-014号
1.龙湖煤矿二水平北一采区人车停车位置处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电缆与管子间距为0.1m,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保持0.3m以上的距离;2.南三开拓区运输上山与南三开拓区轨道上山共用的回风道未按规定安设隔爆水棚;3.一采下山区68层左四片综采下巷转载机上方顶板破碎面积约20㎡,现场只采用两排锚索支护,未按规定及时加强支护;4.龙北一采区57层右零片采煤下巷刮板输送机机尾外露的转动部分,未加装护罩或者遮栏等防护设施;5.7月29日-7月30日检查时发现样品编号为24LH0344-24LH0743的连接插销、样品编号为24LH0101-24LH300的三环链拉力试验日期为2024年7月23日,未每年对连接插销、三环链进行至少1次拉力试验。
1.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2.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3.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4.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5.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合并对企业处罚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25,000.00)。
150000.00元
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5-10-16
6
黑(七)煤安罚﹝2025﹞E-012号
1.-350东翼总回风巷风机前气动通车门,风门传感器安设时未固定可靠,导致风门开关时无法发出声光报警信号;2.二水平西一采区主运巷掘进工作面未执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现场爆破作业无班组长;3.二水平西一采区主运巷掘进工作面放炮时,爆破工范维海无井下爆破作业操作证;4.一水平三采区98右九片新更换控皮带启动器开关无接地;5.一水平一采区绞车硐室入硐室电缆穿墙套管未封堵;6.一水平一采区绞车硐室滚筒缠绕钢丝绳层数超三层未上过渡绳楔。
1.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2.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危险作业,未采取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违法行为)对企业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3.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对企业罚款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4.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5.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6.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合并对新铁煤矿处罚壹拾陆万伍仟元整(¥165,000.00)。
255000.00元
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5-10-12
7
黑(七)煤安罚﹝2025﹞E-005-1号、黑(七)煤安罚﹝2025﹞E-005-2号
1.三水平二采区79层左二片工作面112号支架漏液,工作压力支撑力不够,现场检查时液压初撑力为15MP,不满足煤矿安全规程31.5MP的规定;2.三水平二采区77层右二片开切眼被贯通点处顶板破碎,未加强支护,与《开拓一区7211掘进队施工三水平二采区77层右二片开切眼针对性安全措施》中第二条第十款“贯通前、后,将10米范围内失效、松动的锚杆锚索重新紧固一遍。确保支护安全、可靠”不符;3.5月2日现场检查时抽放泵站1台馈电开关无辅助接地,无法按要求对低压漏电保护进行1次跳闸试验;4.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矿井4月28日安全监控日报表,矿长陈忠未审阅签字;5.二水平二采区三片85左三片升段工作面2号皮带急停保护拉线右侧5米断开未连接,沿线急停保护失效。
1.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2.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五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并对主要负责人罚款伍仟元整(¥5,000.00);3.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4.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对煤矿企业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5.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对煤矿企业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对煤矿企业给予警告,合并对企业处罚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115,000.00),对主要负责人陈忠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160000.00元
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5-08-11
8
黑(七)煤安罚﹝2025﹞E-008号
1.三水平五采区与相邻采区间缺少一组主要隔爆设施;2.三水平五采区90层左一片区段巷,风筒传感器未设置在风筒末端,现场安设在倒数第三节软质风筒上;3.二水平三采区96层条带一片下巷两道风门穿墙电缆未使用套管;4.二水平二采区一段绞硐室总控馈电2025年5月份只做了4次跳闸试验,未按要求每天必须对低压漏电保护进行1次跳闸试验;5.三水平五采区左三片岩抽巷喷浆机电机罩损坏;6.三水平五采区斜井绞车道缺二道跑车防护装置;7.二水平二采区98#左十四片上巷上端头支护失效柱1颗,工作面缺柱12颗,失效柱8颗。
1.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2.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3.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4.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5.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6.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7.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对煤矿企业给予警告,合并处罚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元整(¥175,000.00)。
200000.00元
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5-08-11
9
黑(七)煤安罚﹝2025﹞E-007号
1.三水平西六区左三片前石门掘进工作面,风筒传感器未设置在风筒末端,现场检查时安设在倒数第三节风筒上;2.三水平八采区 49#左二片降段3台水泵对轮传动部位无防护罩;3.三水平八采区49#左二片降段低压馈电漏电保护未按规程要求每日进行跳闸试验;4.三水平绞车硐室进线两根高压电缆穿墙无套管;5.地面瓦斯抽放泵站休息室内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
1.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2.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3.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4.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5.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对煤矿企业给予警告,合并处罚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25,000.00)。
150000.00元
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5-08-11
10
黑(七)煤安罚﹝2025﹞E-006-01号、黑(七)煤安罚﹝2025﹞E-006-02号
1.北一采区与相邻的采区之间未安设主要隔爆设施;2.二水平北一采区绞硐室与运上巷道之间两道风门无声光报警装置;3.49层左零片降段(回撤面)工作面有5颗倒柱和6颗失效柱;4.北二开拓区配电点低压馈电未按要求每天必须对低压漏电保护进行1次跳闸试验;5.北二开拓区四片车场电工狄帮义停电作业时没有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
1.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2.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3.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规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4.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25,000.00);5.结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五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对行政矿长苏宝东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00);对煤矿企业给予警告,合并对企业处罚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对行政矿长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00)。
170500.00元
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5-08-1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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