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州市德照福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文庭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9F7RE12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银建路39号(4号办公楼)45、46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0
(2025)桂1302民初64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来宾市四少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德照福食品有限公司,周**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2
2024-11-14
(2024)豫0725民初75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福丰味颂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德照福食品有限公司
原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02
2025-08-07
(2025)粤0703执8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严彩红;广州市德照福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执行案件
2
2025-06-27
2025-06-13
(2025)豫0725执7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某有限公司;广州市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5-03-26
2024-09-29
(2024)鲁0784民初51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丘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与周**、广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545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穗番市监(沙头)罚字〔2024〕9号
经查明,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德照福七彩馒头”(生产日期:2023年11月17日)产品分类为速冻面米食品,产品外包装标签未标示烹调加工方式,不符合《GB 1929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第4.1项“产品标识应注明速冻、生制或熟制、即食或非即食,以及烹调加工方式”以及《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3.1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当事人委托生产上述批次产品共计1000包,单价为4元/包,购进总价为4000元。当事人以每件148元(每件24包)的价格销售41件,合计销售984包,销售总价为6068元,剩余16包为免费赠送。 综上,本局认定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德照福七彩馒头”货值为6166.66元,违法所得为2132元。
一、没收违法所得2132元; 二、处罚款8500元。
8500.00元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4-1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